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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。

opp整理 | 日期:07-01

导语:

【评析】

古代格言。该句意思是: 要想加罪于人,不愁找不到罪名。指随心所欲地诬陷人。出自春秋时期,《左传・僖公十年》载:

晋献公死后,晋大夫里克先后杀公子奚齐、公子卓及大夫荀息,新君晋惠公即位后杀里克。将杀里克时,惠公派使臣对他说: “微子则不及此。虽然,子弑二君与一大夫,为子君者不亦难乎?”对曰: “不有废也,君何以兴?欲加之罪,其无辞乎?臣闻命矣。”伏剑而死。

后用 “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”谓欲加害于人,即使无过错,也可以罗织罪名作为理由。